一、制定背景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在既有政策基础上大幅度扩大支持范围、优化组织方式、提升补贴标准,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9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发〔2024〕24号)。按照行署批示要求,盟发改委牵头起草了《锡林郭勒盟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征求盟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行署2024年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充分结合全盟特点,明确三方面13项主要措施。
第一部分,加力支持设备更新,明确了3条举措。①加强设备更新项目组织实施,聚焦能源电力、老旧电梯、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把关、资金争取等工作。②落实交通、农牧领域设备更新补贴政策,按照自治区要求制定交通、农牧领域设备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加大补贴政策标准宣传力度,提高补贴发放效率。③争取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政策。
第二部分,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明确了5条举措。①合理分配和规范使用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盟发改委、财政局会同盟直有关部门,制定资金分配管理方案,合理确定各领域资金分配额度,及时下达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控预警、监督核查和进度管理。②支持汽车以旧换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内商运字〔2024〕663号),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③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等15类产品予以补贴。因地制宜推进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④推动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重点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⑤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加快研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支持政策,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第三部分,加强组织实施。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资金管理、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及时跟踪问效、加强宣传引导5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