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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林郭勒盟关于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来源: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29 09:21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

  全盟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强攻产业、决战工业,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新体系”的安排部署,要求加快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绿电+先进载能、新型化工、新材料、文旅七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行署办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关于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培育重点及主攻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4个部分:

  (一)主要目标。《指导意见》分别提出了2025年、2027年、2030年要达到的集群建设目标,力争到2025年建成5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1个、2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2个、1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3个;到2027年建成8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1个、5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2个、2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3个、1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6个;到2030年建成9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1个、8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2个、5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4个、2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6个。

  (二)培育重点及主攻方向。根据全盟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及我盟产业发展实际,《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农畜产品、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绿电+先进载能、新型化工、新材料、文旅七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思路,并逐个产业制定2025年、2027年、2030年要实现的发展目标,为推动我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提供根本遵循。

  (三)重点任务。围绕自治区“六个行动”及全盟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任务,《指导意见》提出了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助企行动、区域合作深化行动、招商引资行动、绿色化智能化行动、科技创新行动、园区提档升级行动等七大行动,为推动我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保障措施。立足工作实际,《指导意见》围绕加强组织实施、完善推进机制、强化要素支撑、开展跟踪调度等4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着力建立“七个一”推进机制,即各集群明确一位责任领导、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制定一个工作方案、培育一个链主企业、成立一个技术联盟、健全一条完整产业链,为推动我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