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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8-05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5 10:11   来源: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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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经行署同意,现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等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就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方便企业、群众“好办事、办好事”为目标,以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为着力点,围绕“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进一步完善标准、平台、组织体系,建立系统联动、协同共享机制,再造办事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助力全盟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

  以政务服务集成改革为引领,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落实,梳理企业群众办事涉及两个以上窗口办理的事项,形成“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到2020年12月底前,盟本级和各旗县市(区)完成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任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并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优化情况分批次推进。

  三、改革内容

  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企业和群众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事项,特别是到多个部门、经多个环节办理的事项,进行环节整合、流程优化,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一)再造申请条件,实施“一次告知”。把“一件事”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通过线上线下、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种方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要对补正材料的内容、期限、方式等一次性告知,实现由“一证一次告知”向“一事一次告知”升级。

  (二)再造申报方式,实施“一表申请”。推行“多表合一、一表申报”,实现共享数据自行复用、个性信息自主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整合“一件事”所需申请材料,实现一次提交、多次复用。

  (三)再造受理模式,实施“一口受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到“找政府”转变,线上通过全区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的“主题集成服务”专栏统一入口,在锡林郭勒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受理;线下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实现无差别分类受理。

  (四)再造审核程序,实施“一网通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内部流程,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相关部门的办理信息,实施行政协助、容缺审查、联合踏勘、同步审批。

  (五)再造发证方式,实施“统一发证”。整合优化发证环节,由综合窗口“一口发证”或通过统一物流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发放、同步归集,推动电子证照逐步替代实体证照。

  (六)再造管理架构,实施“一体管理”。明确“一件事”行业牵头和协同部门,创新“一件事”管理模式,形成一家牵头、多方协同的审批监管服务机制,形成优化流程、强化监管、提升服务的合力。

  四、实施步骤

  (一)事项梳理阶段。(2020年8月)

  1.梳理编制公布清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选择涉及面广、办件量大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在已梳理3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基础上,继续梳理高频应用、具有操作性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及时进行编制公布。

  2.实施跨部门流程再造。在优化单事项流程的基础上,按照“三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一件事”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对“一件事”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进行全面梳理,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全面推行集成服务,实现一次表单、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

  3.编制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将“一件事”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整合优化为一个“一件事”办事指南,整合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推动办事指南的个性化、场景化应用,增强可读性、通俗性。要及时制定操作规程,清部门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办事标准,压减办事期限,不断提升“一件事”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10月)

  1.大力推动全程网办。进一步优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在“一件事”主题服务中集成人脸识别技术,简化必须到现场进行身份核验和取证的审核环节。加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务服务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纸质材料,进一步减少跑动次数。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系统建设,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

  2.加快综合窗口建设。结合“一件事”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工作,加快推进旗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苏木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服务站点综合窗口建设,设置“一件事”综合窗口。“一件事”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不断扩大“一件事”全盟通办范围,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一次办理。

  3.升级改造线上系统和线下窗口。优化升级业务受理系统、部门审批系统,固化改革成果,并将“一件事”服务接入“全区政务服务统一门户”、政府网站、“蒙速办”APP和小程序等。在统一业务受理平台,升级建立“一件事”主题服务受理功能模块或系统,调整和改造对外服务窗口,推进线上与线下窗口同事同标,实现线上线下“一件事”主题服务流程的一体化办理。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10月—12月)

  1.及时总结第一批30项“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的运行情况、存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和可借鉴的典型经验,尤其要对优化服务流程、压缩服务时限、简化申请材料、提高工作效能方面进行分析评估。

  2.及时启动梳理第二批“一件事”事项清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报纸、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的认知度。

  五、鼓励实施改革创新

  (一)实施智能导引、一次告知。积极研究“一件事”集成事项的场所、设备、资金、人员、制度等管理要求,制作递进式问卷进行智能导引,实现企业群众个性化、智能化“一件事”一次性告知服务。

  (二)实现表单预填和材料复用。积极探索智能填表,推动表单基本信息自动填入、业务信息选择生成,实现“填表”到“补表”、“补表”到“审表”的转变。进一步关联整合材料信息和电子证照目录、数据资源目录,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三)探索智能审、智能批。探索建立申报材料自动预审程序,智能判断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减少用户提交和窗口人员收取“无效材料”的情况,提高在线申报和窗口综合收件效率。探索全程无人工干预智能办理新模式,通过与多个政府部门的权威数据进行实时校验、多维度比对,系统自动作出审核办理决定;对审核办理不成功或触发风险预警的,进入人工复核程序。

  (四)扩大“一件事”告知承诺的实施范围。对条件难以事先核实、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事项,加大告知承诺力度。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可以当场办结的应当场予以办结,并在后续监管环节中,对其承诺情况予以核实。

  (五)强化“一件事”提前服务。在企业和群众正式提出“一件事”办事申请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办事内容等,提供现场勘察、现场核查、检验、检疫、检测、评审、技术审查、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避免群众和企业办事走弯路、重复路。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落实,盟政务服务局要加强统筹推进,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确保“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有序推进。

  (二)抓好组织实施。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窗口认真梳理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形成具有操作性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盟政务服务局要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业务指导和跟踪落实,实行周通报制度,不断提高“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社会知晓度和应用面。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中好的措施做法,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全盟上下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

  “一件事”事情目录表(第一批30项)

序号

  分类

  主题集成服务内容

  1

  食品餐饮

  开餐馆

  2

  茶馆

  3

  食品生产小作坊

  4

  饮品店

  5

  小餐饮

  6

  酒吧

  7

  面包/烘焙

  8

  文化娱乐

  KTV

  9

  游戏厅/游艺厅

  10

  网吧

  11

  医疗服务

  诊所(非营利性/营利性)

  12

  交通运输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资格

  13

  居家生活

  美容店

  14

  美发店

  15

  宾馆酒店

  16

  民宿

  17

  手机维修店

  18

  足浴店

  19

  动物诊疗所/宠物医院

  20

  汽车美容/洗车店

  21

  干洗店

  22

  药店

  23

  商品零售

  超市

  24

  便利店

  25

  水果店

  26

  婚庆礼仪服务中心

  27

  眼镜店(经营隐形眼镜)

  28

  母婴用品店

  29

  专业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

  30

  广告公司